我省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IV级水文应急测报响应

本报21日讯(李刚 记者吴玉玺)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于21日14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21日15时启动IV级水文应急测报响应。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1日夜间~24日白天,伊春市南部、大庆市南部、绥化市南部、哈尔滨市、佳木斯市西部、双鸭山市西部、七台河市、鸡西市、牡丹江市北部等地累计降水量50毫米~80毫米,其中哈尔滨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西部局地可达100毫米;松花江干流依兰段及以下江段可能发生接近警戒水位洪水,松花江支流蚂蚁河、拉林河、牤牛河、乌斯浑河、阿什河、西北河、岔林河、巴兰河、安邦河可能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倭肯河可能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乌苏里江干流饶河站、海青站及其支流穆棱河、挠力河、七里沁河、别拉洪河可能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乌苏里江干流虎头站、挠力河支流七星河可能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

省水利厅决定于21日14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要求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绥化市水务局和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及时发布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重点抓好水库安全度汛、江河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落实各项预案措施,强化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和水工程防洪调度,加强堤防巡查防守,特别是去年应急抢修的水毁工程防守,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

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决定于21日15时启动Ⅳ级水文应急测报响应,要求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绥化、伊春、大庆、鸡西分中心和省中心相关处室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变化,适时加密测报频次,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应急机动队做好准备工作,随时赶赴监测断面开展监测;做好通信网络维护管理和自动测报系统运维工作,保障水情信息传输畅通、及时准确;加强值班值守,发生重大雨水情、突发水事件等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防汛水文应急测报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