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请下列各债权的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同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公开拍卖、债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欢迎社会各界提供下列企业财产线索,并前来我公司洽谈。
特此公告。
联系人:白经理、陈经理;联系电话:0451-51008028、0451-51008029;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