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硕建筑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MA1BR
8KA7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哈税稽三检通〔2024〕12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地点:道里区友谊路280号)领取文书。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尹桂华、刘丹娜等2人,前往你处对涉税事项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