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编〔2020〕46号、黑编〔2020〕54号、黑编〔2020〕150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原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现已开展对上述涉改事业单位的清算工作并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单位将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清算组联系人:张伟霞
联系电话:0469-5860428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局直
附件:原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拟撤销涉改事业单位名单
原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拟撤销涉改事业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