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创新调解模式帮农民工讨薪

2019年初,孟某等11人经同乡介绍,来到王某在山东承包的工程处打工,约定工资每天300元,工程结束结算后王某尚欠孟某等11人工资共计5万余元。经过几年反复索要,王某均以工程未回款无力支付为由长期拖欠,2024年3月孟某等人来到王某住所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给付拖欠的劳务费。

建华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认为,因原告与被告人之间并未直接签订任何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亦没有任何凭证,11位农民工讨薪的诉讼风险较大。为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告知孟某等人诉讼风险,在征得孟某同意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案件委派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同时与建华区人民检察院沟通支持起诉,通过“立案推送流转+诉前调解+支持起诉+司法确认”一体化便民调解模式依法支持农民工讨薪。

通过细心、耐心地沟通,双方均做出让步,王某认可了用工事实,因工程没有回款要求暂缓支付,孟某等人也表示理解。经法官多次劝导王某回到齐市为11人出具拖欠劳务费的相关手续,申请人孟某等11人同意将劳务费减免20%,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其中欠薪较少的2人当场履行,其余9人与王某达成一次性偿还的履行协议,建华区人民法院现场同步予以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赋予执行效力,形成人民调解解纠纷、支持起诉助维权、司法确认保效力的新工作格局。至此,这起困扰农民工多年的讨薪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任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