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哈税稽三送告〔2024〕25号

冉祥凤(身份证号码:2301021964****5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哈税稽三通〔2024〕72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地点:道里区友谊路280号)领取文书。文书内容主要如下:

事由:经我局对你2020年度至2022年度所涉税费情况检查,发现你对外转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

通知内容:如对上述违法事实和依据有异议,限你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7日内提供说明及证据材料,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