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更强大生命力

尹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进一步凸显了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新征程上,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广泛凝聚起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深刻认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意义

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步入关键时期,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更加坚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信心。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懈探索和奋斗。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形成和发展符合中国国情、得到人民拥护,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新时代以来,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贯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链条”,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全方位”,做到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方面事业和各项工作“全覆盖”,构建起一个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体系,实现了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优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度安排、程序设计和民主实践上,都始终贯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以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鲜明体现了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价值理念。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属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维护人民依法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责任感使命感

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要牢牢把握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条主线,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始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领域和各环节。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落实人民主体地位。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律制度。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要坚持发展和完善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关键在于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切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