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改事业单位申报债权的公告

根据黑编〔2020〕46号、黑编〔2020〕54号、黑编〔2020〕150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原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现已开展对涉改事业单位的清算工作并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债权相关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清算组联系人:由宁

联系电话:18945434120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管局迎宾路3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