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凯泰智能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83MA19KJY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哈税稽三罚告〔2024〕6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80号)领取文书。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你单位存在买单行为,同时以假报出口等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定性为骗取出口退税,予以行政处罚,拟对你单位处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1,195,577.67元。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