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鸡东县人民法院通过不断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强化判后答疑的方式,主动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实现裁判文书“三个统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提升服判息诉的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做好深、浅与群众认知相统一。根据刑事案件法律专业性强的特点,将晦涩难懂的法律专业术语转换成易理解和接受的公众语言,今年以来制发裁判文书144件,上诉率6.03%,同比下降23.6%。
做好繁、简与案情难易相统一。通过在立案环节做出繁简分流,提高裁判效率,平均结案时间8.39天,上诉率1.14%,同比下降6.94。
做好情、理与案结事了相统一。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审理家事案件,今年以来,制发家事裁判文书234份,其中通过情理调解出具调解书180份,占比77%,上诉率1.44%,同比下降10%。(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