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讨|产教融合推进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高质量培养

□黄虚怀 黄丽娟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随着文化产业的持续壮大,音乐表演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也急需创新,以适应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音乐表演专业作为高职院校艺术类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直接关乎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为一种新的育人模式,产教融合通过将产业需求与教育供给有机结合,让教育内容与产业实践实现无缝对接,为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新的动力和方向。因此,探索和实践产教融合模式,对于提升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注重校企合作以深化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在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产教融合模式既可以为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提供越来越多的实习机会,又可以推动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音乐表演人才。高职院校应积极与音乐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拟定人才培养计划,并联合开发音乐表演课程与教材,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机会。可以积极与剧院、音乐制作公司、文化传媒公司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参与音乐制作、音乐演出、市场营销等多样化的实践平台。例如,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与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娱乐频道等媒体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参与电视节目录制、音乐制作和演出的机会,在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中实现了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此外,高职院校还必须着力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增加实践教学在整个音乐表演专业教学中的比重。可以设计专业实习、顶岗实习、项目合作等多种实践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切切实实地提升他们的音乐表演实践能力。比如,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深入实施“项目制”育人改革,促使企业走进学校音乐表演教育课堂,最终帮助学生实现“毕业即就业”。

强化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高职院校要积极联合相关企业合作开发音乐表演专业课程教材,加强核心课程教材建设,广泛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建设音乐表演专业核心课程资源库,按照文化艺术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设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使教育内容更加贴近音乐产业发展需求。可以积极开发与行业发展需求紧密相关的音乐制作、音乐市场营销、音乐活动策划等课程,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同时,要结合行业反馈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更新音乐表演课程内容,保障这些课程始终具有前瞻性和适应性,促使学生了解最新的音乐表演知识。其中,重点要开设与音乐行业相关的实践课程,如模拟真实工作场景的教学项目,让学生参与音乐创作、编曲、录音、混音等环节。同时,设计模拟演出项目,让学生策划音乐会或音乐节,包括场地选择、节目编排、宣传推广等实际操作。

重视音乐表演专业师资建设

高职院校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聘请具备行业背景的专业音乐教师,而且,要鼓励音乐教师定期定岗参与企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同时,可以积极邀请音乐行业的专家和成功的创业者来校进行讲座和辅导,分享行业经验和最新动态,加深学生对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的理解。而且,高职院校应该鼓励教师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例如,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通过实施模块化教学,使学生能够在模拟真实工作环境的项目中学习和掌握音乐表演技能。另一方面,要重点开展音乐表演专业信息化教学培训,引导广大教师充分利用“互联网+”、5G通信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传统的音乐表演教学进行改造升级。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在线教学平台,提供课程直播、录播、在线互动、作业提交和评估等功能。这些平台应支持移动设备访问,以便于学生在不同环境下学习。也可以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如智能音乐推荐系统、自动伴奏生成器、音乐分析工具等,辅助教师进行教学设计,帮助学生进行音乐创作与分析。例如,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的“智能音乐实验室”就是一个运用这些技术辅助教学的实例,它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深化了学生的学习体验。

总而言之,大力依托产教融合,高职院校能够更好地满足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音乐表演专业教育与音乐产业发展的深层次融合。未来,高职院校应积极推进产教融合,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持续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课程内容与教材设计,为音乐表演专业人才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和职业联系,促使他们更好地适应音乐产业发展的需求。同时要善于抓住更多与音乐表演有关的工作机会,进而帮助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实现高质量就业。

本文系湖南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一般项目):产教融合背景下湖南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实证研究,项目编号:ND248491。

(作者黄虚怀系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讲师、黄丽娟系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