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北大荒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对于宝清县北大荒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专项债权,即(2018)黑05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2021)黑0523民特31号《民事裁定书》、(2022)黑0523民特监1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债权,现已转让给哈尔滨阔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自本通知作出之日起,哈尔滨阔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上述债权的享有人,本公司不再就前述债权享有权利。哈尔滨阔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凭此声明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并向债务人宝清县北大荒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张权利。
特此通知。
大庆市博临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