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讨|依托乡村文化振兴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乔琳娜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灵魂与核心,是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的根本途径。中国式现代化追求的是全体人民在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双重富裕,它超越了单一的经济增长模式,旨在构建一个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相互促进的现代化社会。因此,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并扎实推动乡村文化振兴,通过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培育乡村文化人才,创新乡村文化传播方式,努力让农民群众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成果的同时,也能够在精神文化生活上实现共同富裕。

激发内生动力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农民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和核心,《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提出,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方面,农民是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深入群众,心系农民疾苦,倾听农民需求,汲取农民智慧,使乡村文化建设相关政策真正贴合农民的现实生活,促进政策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农民是农村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应该坚持农民唱主角,鼓励农民依托地域特色与传统文化资源,自主创造并发展独具一格的精神文化活动,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在丰富农民精神世界的同时激发其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让农民精神富裕的实现成为可能。

坚持价值导向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全球化深入,社会思潮纷繁复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负面价值观乘隙而入,对农村地区的精神文化生态构成了严峻挑战。因此,要坚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将其作为凝聚共识、净化风气、提振精神的灯塔,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一方面,要将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的广泛覆盖力、文化熏陶的潜移默化作用以及实践养成的行为塑造功能综合起来,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植于农民心中,成为其内在的精神信仰与追求,进而转化为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的价值导向,确保供给农民的文化产品不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更蕴含高尚的道德情操与审美追求,从而有效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审美情趣及精神境界。

加大投入力度

构建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新体系

当前,社会结构多元化发展导致地区间、城乡间乃至个体间出现差异,其中,农民群体的精神文化发展正面临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困境。为有效缓解精神文化领域的“贫富差距”,要聚焦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精妙平衡,精心构建一个既能激发创造活力又能确保普遍惠及的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新体系。其中,政府应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在精神文化产品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中强化政策调控与资源配置,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增加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制定政策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科普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并掌控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介,构建起“互联网+乡村文化”传播新格局,打破传统信息传播壁垒,缩小数字鸿沟,进而消除由此衍生的精神文化鸿沟。除此之外,还要坚持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各项规定,确保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铺展的宏观背景下,不仅要聚焦于提升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切实富裕农民的“口袋”,确保农民在经济层面上的获得感与安全感。同时,更要富裕农民的“脑袋”,高度重视农民文化生活的构建与丰富,进而实现其精神世界的充实、满足与幸福。

(作者系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