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专刊|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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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跃 王潇晗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具有强大的生成逻辑、精准的实践路径和深刻的现实意蕴,是党在面对世情、国情、党情变化时所进行的又一伟大制度实践,为治理效能的行稳致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成逻辑

百余年来党在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实践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革命观为指引,肩负起时代与人民赋予的政治使命,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鲜明提出了“勇于自我革命”的重大命题,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升到全新的历史高度。

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目的,就是永葆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不仅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还推动构建了较为科学完备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为完善这一制度规范体系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管党治党任务繁重。党艰巨的使命任务、庞大的党员队伍以及面临的重大风险挑战,都决定了要更加注重体制机制的健全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从而能够整体地、持久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路径

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日臻完善中,首先要做的是筑牢自我革命的思想根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党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坚定初心使命的关键路径。

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是党自我革命的制度保障,也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密码。党的二十大以来,我们党与时俱进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制度,大力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以制度化设置加强重大决策的落地生效。以规则为约束,以约束为抓手,使党的建设、运行行之有矩。

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我们通过研究各类监督机制的运作特性,推进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使各类监督结构更加精良、权责更加明确、配置更加科学、制度更加规范、运行更加协同高效。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现实意义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把新时代自我革命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的必然要求,为党的长期执政奠定制度基础。面对日益严峻的国内国际局势,党所肩负的使命和面临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我们党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以制度的刚性和持久性筑牢政治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形成党带领人民接续奋斗的磅礴伟力。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秉承了党自我革新的勇毅担当,这一体系以强有力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倒逼党员干部规范用权、实干创业。这一体系推动优化制度存量、凝聚制度合力,为党在新形势下提供新的制度供给,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我们党自我革命宝贵经验的系统总结,这一体系能够在严峻复杂的时代洪流中将党的自我革命沿着制度的轨道纵深推进,实现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跨越式发展,也深深凝铸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创造、实践探索与政治品格。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本文系中央高校“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阶段成果)

杨廷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