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纪委监委

创新方法加强干部日常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什么处分……”

“请同志们注意:涉法案件决定留置时……”

每个工作日的8时30分,在“林口纪委”微信工作群内,诸如此类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工作方法及相关要求都会准时发布,为纪检监察干部赋能“充电”提供重要平台。

今年以来,林口县纪委监委持续利用微信工作群信息传递迅速、学习方便快捷、群内人员齐全等特点,指定专人在工作日向群内定时推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法知识和权威媒体发布的有关监督问责的问题解析,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既方便学习业务知识,又快速在工作中掌握运用,做到学习工作两促进。

“‘林口纪委’微信群成了纪检监察干部自主学习的重要渠道,大家手里有好的学习资源,也会及时发到群里与同志们一起共享。通过群交流,既融入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深厚感情,又凝聚了团结干事的力量,还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林口县监委委员李志刚发出感慨。

截至目前,“林口纪委”微信工作群共推送“每日一题”362期,利用微信小程序组织线上答题3次。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微信群加强日常学习和工作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使其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线上学习的重要渠道和交流探讨的有效载体。”林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黄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