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理论专刊|统筹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配置

张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作为民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和完善与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更加精准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

推动规划精细化。要将基本公共服务总体规划与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的变化相衔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政策体系设计的精细化、协同互动和良性运行的精细化、利益分配和资源供给的精细化等多种途径,既要防止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也要避免损害效率的公平,为群众提供更为精准的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供需匹配的精准度。

加快城乡一体化。要加快对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托育等制度城乡一体部署,充分有效利用基层社区、卫生室、文化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构建集行政办公、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对农村地区的民生投入,既要考虑基础设施建设,也要考虑人才、技术、交通、信息等相关配套,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打通“最后一公里”。逐步推动城乡服务内容和标准统一衔接,实现优质资源在城乡间的流动、延伸和共享。

促进区域均衡化。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设计、资金安排、人员配置等方面,要立足均衡发展的目标,实施差异化策略,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区域倾斜力度。

提供更加丰富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内容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要将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从仅满足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逐步向人民群众关心的优质教育、高水平医疗卫生、普惠性养老护理服务、多样化公共体育文化服务等拓展。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民生需求和群众期待不仅在数量和范围上呈现持续增加趋势,在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要求上也呈现优质化特点,这就要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着眼于提升质量,健全标准、监管和机构管理体系。要规范资源配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标准框架。加强科技创新和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便捷化、智能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可及性。

拓宽更加多元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渠道

夯实政府保基本职责。基本公共服务侧重发挥兜底线、补短板的作用,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投入、监管等职责。通过完善财政制度保障系统解决基本民生投入问题,促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事权财权匹配,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推进非基本领域社会参与。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成本合理分担,形成扩大供给合力。瞄准潜力大、前景好的热点,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文化创意、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促进各个领域、多种业态相互融合、丰富消费选择。

完善更加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治理机制

理顺民生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部门统筹职能,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整体规划结构布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政策衔接和标准兼容,促进跨行业、跨地区、跨行政层级的资源整合共享。建立健全民生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和民生工作监督考核体系,加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民生影响和社会风险评估。建立公众常态化反馈评价机制,促进双向互动,充分调动民智民力,推动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决策由“政府配餐”向“百姓点菜”转变,显著提高政策针对性和满意度。

注重满足社会心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在基本公共服务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实施、改革推进等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更加注重市场和消费心理分析,更加注重引导社会预期,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畅通群众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当前,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日益网络化、虚拟化、平台化。在治理主体上,需要从重政府主导、轻多元参与向政府、社会、个人相结合的多元主体转变。治理环节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结果导向和过程监管相结合转变。治理方式从重单向线性向双向互动、多维评估转变,着力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社会诚信机制、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和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