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栋 吴萌 本报记者 王晓丹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部署,圆满完成年度“一要点三计划”和省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了人大新贡献。
立法篇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推进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振兴发展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域特色立法和区域协同立法新模式,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全力构建良法善治新格局。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服务国家战略,突出改革要求;强调制度创新,突出核心任务;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突出高质量发展;紧扣地方实际,突出龙江“辨识度”。《条例》的出台,为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深化对外开放合作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提供法治保障,对依法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助推向北开放新高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原则,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与标准等。《条例》的出台,为促进和规范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助力幸福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原则,完善地区人大工委组成人员任免的有关规定,要求地区人大工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规定地区人大工委承担的具体工作,对于保障和规范地区人大工委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耕地保护,明确相关部门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法定职责,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对于巩固和提升我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成效,用法治力量推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严格遵守上位法,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压实政府及部门责任,明确危险废物贮存期限,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对秸秆的综合利用,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尾矿、粉煤灰、煤矸石的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规范,为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黑龙江省档案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作了修订,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档案资源齐全收集、安全保管以及有效利用的制度措施。《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推动龙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做大数字产业规模、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机制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对于以法治方式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条例》贯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与服务全链条,明确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老字号与商标一体化保护等内容。《条例》的出台,对我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工会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以职工为中心的鲜明工作导向,在强化工会政治责任、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服务效能等方面作出规范,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于保障工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升我省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助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林长制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工作原则和机制、五级林长的组织体系和责任、林长巡查和约谈整改制度、生态护林员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条例》的出台,将助力我省持续加强林长制工作,对于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我省绿色龙江、美丽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重新制定的《条例》明确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明确审查方式和审查重点内容,完善审查纠错程序,健全保障与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为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法治依据、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与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同步出台的该《决定》,明确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建立协同发展工作机制,规定合作开发具有东北特色的旅游产品,细化落实协同发展的举措等,将进一步推动国家和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更好实施,区域旅游资源协调互补,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东北地区旅游整体品牌。
监督篇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以法治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重要部署,扛稳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政治责任,2024年6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哈尔滨、伊春等市及所属15个县(市、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大力实施现代农业振兴计划,统筹推进“四个农业”,农业农村发展稳中向好、稳中有进,加快发展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为农业稳产增产、农村稳定宜居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提出,要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的建议。
以法治推进新区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哈尔滨新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开放龙江”建设,2024年4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执法检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报告指出,省政府、哈尔滨市政府、新区管委会、平房片区积极推进新区条例落地,科学有序推进新区建设发展,贯彻新区条例取得阶段性成果。报告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新区发展动力,聚焦新区发展需要,及时修订新区条例,科学有序推进新区建设发展。
为人民群众健康饮水筑牢坚实防线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2024年8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哈尔滨、双鸭山等3个市及所属部分区(镇),对《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报告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全省逐步建立了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配合、供水单位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水质保障能力有所增强,卫生监督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报告建议,要系统提升保障力度,全力补齐供水卫生管理短板,加力提高监督监测水平,全面提高卫生安全意识,为人民群众健康饮水筑牢坚实防线。
女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障
为有效推动《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力求年度攻坚破难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3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哈尔滨、黑河等8个市(地)开展执法检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报告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地方立法空白,完善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报告建议,要强化执法主体责任,落实女职工特殊待遇,夯实用人单位责任,增强法治宣传效果,激励广大女职工在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中贡献巾帼力量。
依法助力绿色龙江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助力绿色龙江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调研组,于2024年4月,深入哈尔滨、绥化等市开展实地调研;7月至8月,组织开展督查式调研,持续跟踪监督何家沟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问题整改,促进形成系统化治理模式,助推何家沟水质稳定达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国家下达的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等9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四年位列国家优秀等级,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报告提出,要增强系统观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环境保护根基,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建议。
依法助力创新龙江建设
为进一步助力创新龙江建设,2024年6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开展《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创新60条”实施一年来,科技创新基础不断夯实,企业产业创新能力加速提升,重大科技成果接续落地,创新生态持续向好。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管理机制,提高科技创新体系服务产业体系的效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推动冰雪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寒地冰雪经济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2024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赴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围绕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冰雪文化等开展全省促进冰雪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专项报告,印发了省人大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认为,我省具有得天独厚的冰雪资源优势、产业先发优势和市场规模优势,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省冰雪经济发展迸发出强大活力。报告建议,要锻长板,拓展冰雪旅游综合效应;强基础,提升冰雪运动群众参与度;补短板,支持冰雪装备产业链发展;重特色,引领冰雪文化新时尚;优服务,不断完善冰雪旅游秩序,营造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依法做好汽车产业发展大文章
为进一步助力我省汽车产业发展,2024年8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哈尔滨、牡丹江等地,围绕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和汽车后市场发展情况开展全省汽车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汽车产业专班协调调动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地,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抢抓机遇,大力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我省汽车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转机。报告建议,要持续增加整车产量,完善扩大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强化汽车产业国际化进程,加快向新能源汽车转型,持续壮大产业规模,早日实现“十四五”规划中确定的汽车产业总体目标。
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为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4年8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哈尔滨、牡丹江等8个市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题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狠抓突出问题整治,强化制度机制创新,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化营商环境更加公平有序。报告建议,要进一步打造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高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公信力更强的诚信政府、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更加包容更加顺畅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加公正更加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聚焦推动破解农村公路建设难点问题,赴黑河、大兴安岭等地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全省上下不断优化农村路网布局和结构,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农村路网基本形成,“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报告建议,要聚焦规划,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完善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养责任落实到位;突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短板;综合施策,构建优质高效农村公路运输服务体系,切实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以普惠托育服务调研助力幸福龙江建设
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助力幸福龙江建设,2024年5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5个市(地)开展全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全省普惠托育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制度日益完善、供给逐步增加、质量不断提升、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报告建议,要保障托育服务供给,提高托位使用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稳定从业人员队伍;完善监管体系,促进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2024年5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赴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深入群众体育场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印发了省人大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群众体育工作,着力推动幸福龙江建设,体育设施和服务不断完善,群众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报告建议,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质扩面,促进群众体育活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完善机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群众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守护建筑安全 助力质量龙江建设
为助力质量龙江建设,2024年6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开展全省建筑质量安全情况专题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严格执行建筑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得到加强,房屋建筑质量保持稳步提升,全省建筑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报告建议,要强化安全意识,压实房屋建筑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政策标准,发挥制度的刚性和支撑作用;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建造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建议。
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和国家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产业。为做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工作,2024年4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赴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开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省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产业整体发展态势较好,产业链条不断延伸,集群效应逐步显现,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报告建议,要聚焦规模扩量、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招商引资、链主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监督促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工作,2024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哈尔滨、大庆等5市及部分县区开展专项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行政司法保障。报告建议,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对行政审判重要意义的认识;凝聚工作合力,持续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审判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力度,切实优化行政审判外部环境。
以监督助力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为进一步助力我省行政审判工作,做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工作,2024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哈尔滨、佳木斯等5市及部分县区开展专项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为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更好发挥行政检察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外部协同,合力推进行政检察深入发展;多点发力,着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建设,筑牢行政检察发展基础。
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为做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准备工作,2024年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哈尔滨、鸡西等地,开展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增发国债项目、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等审计查出问题的相关整改工作已取得扎实成效。报告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源症结、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质量,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的部署要求,对我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进行“回头看”,新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44件,清理出库507件。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重新制定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全年依职权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4件,收到公民审查建议14件。加强对设区的市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大立改废工作指导,坚持时、度、效相统一,推动设区的市立法质量稳步提高。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1件,其中制定12件、修改4件、废止5件;审查批准杜蒙县修改单行条例1件。
代表工作篇
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稳中求进推动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
组织召开“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国务院组织法修正草案会议”,进一步优化视察重点,细化视察分组,拓展视察方式,组织开展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征集代表议案和建议素材,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发言亮点纷呈,我省代表团共向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报送议案11件、建议215件(其中含代表团建议4件)。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及时完成15件代表议案和425件代表建议的修改完善、录入平台和分办处理等工作。会后,第一时间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提请主任会议确定10件重点督办建议,完善督办机制,强化跟踪落实。
持续推进“两个联系”工作走深走实
持续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工作台账,有计划开展联系代表活动,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累计52人(次),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指导各市地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就近到代表家站参加活动,引导代表关注社会民生,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持续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
精心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动员代表宣传宣讲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树牢“全省一盘棋”思想,在亚冬会筹办工作中,响应号召、积极行动、作出表率;要用心用情用力,当好“宣传员”“服务员”“参与者”,以各级人大代表同心同向、协调统一的有力行动为“亚冬”护航。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我省五级人大代表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冰雪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产业互促双强”,以参观踏查和座谈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建立代表工作部门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探索组建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小组,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篇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五细”工作要求,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强化目标导向、实践导向、依法履职,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战斗堡垒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模范机关和勤廉人大建设任务落实。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组织开展“访红色足迹·建时代新功”“强党性·庆华章”“学史明纪筑牢信仰根基 担当务实做好立法工作”“我们的清明”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授仪式,切实增强老党员的光荣感、归属感和使命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哈尔滨火车站参加“温暖旅客心 公益伴我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党员先锋模范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以品牌建设助力打造人大铁军队伍
扎实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优化工作制度流程,提升落实质效,落实学习型机关建设要求,举办10期“人大讲堂”、4期厅级干部“导学课堂”、4期处长论坛,定期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交流和新入职选调生座谈会,举办“学思想 强党性 建新功”诵读比赛、2期机关干部公文比武大赛,印发16期“好书大家读·好文章大家分享”专刊。参加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公文写作“学讲比练”活动,获得集体三等奖、个人三等奖的成绩。以“人大机关党旗红·打造铁军争先锋”的党建品牌、“书香人大”的学习品牌、“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品牌建设为重要抓手,高标准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奋力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实现新提升。
真包真联真解决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包联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包联工作,常态化落实包联“直通车”沟通联系机制,精准化完善工作推进与督导检查体系,长效化跟踪反馈机制,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做到包联专班“真帮忙”、包联企业“全覆盖”、包联成果“见实效”,以包联工作新实绩助推龙江高质量发展。4位常委会党组成员包联企业78家,科研院所和高校10所、专家8名、代表55名,收到80个问题已全部解决,满意率100%,赢得包联对象一致好评。同时,积极推进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等产业专班工作。省汽车产业专班推动“一带一路”整车项目如期量产,盘活牡丹江北方专汽生产资质,促进大庆汽车产业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