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八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月12日召开

本报11日讯(记者郭铭华)11日,省政协召开十三届八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1月12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政协主席蓝绍敏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陈海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张显友、马立群、庞达、迟子建、韩立华、钱福永、邵国强出席会议。省政协党组成员郝会龙、徐利刃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通过有关事项,为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做准备。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及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主席会议2024年工作报告和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24年工作报告。

经过分组讨论和审议,在省政协十三届三十九次主席会议听取各组讨论情况汇报并通过有关事项后,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将议程(草案)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小组划分原则和召集人名单;通过了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并分别确定了报告人;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变更情况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确认;将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秘书长、常务委员建议人选名单,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进行大会选举。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省政协常委聚焦省委中心工作,发挥骨干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同广大政协委员一道为助力我省高质量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担当履好职,遵章守纪树形象,共同把会议开成一次团结、民主、务实、鼓劲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