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作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已成为拉动经济复苏的强劲引擎。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2023年底我国数字贸易规模5.1万亿元,市场规模巨大。我省发展数字贸易基础较好,但规模不大,缺乏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对加快开放龙江建设、构建向北开放新高地、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快建设数字自贸试验区。依托“中国云谷”等,打造数字贸易核心示范区。设立数据交易所,建设数据交易市场。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推进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
建设国家级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吸引国际数字贸易服务头部企业在龙江设立区域总部,打造跨境数据流通服务基地。举办向北开放数字贸易博览会,培育“数字孪生”云展会。
二是加快发展数字交付服务贸易。依托哈工大、哈大齐自主创新示范区,做大数字技术贸易。依托哈大齐牡数字经济示范带,培育数字贸易集群,做大数字服务贸易。依托新区等载体,建设数字产品制造中心,做大数字产品贸易。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国内外可交易、可流通,开发数据衍生产品、技术服务,做大数据贸易。
三是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依托哈尔滨、黑河、绥芬河、同江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跨境电商、跨境贸易金融、保税贸易、保税服务,打造数字贸易集聚区。完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实现与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跨境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政策先行先试。拓展海外仓布局,吸引亚马逊、抖音、快手、京东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和结算分中心。
四是加快建设智慧口岸群。充分释放边境自贸片区、综保区、口岸、互市贸易区等功能,发展数据跨境交易、数字资产融通、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等数字贸易新业态。建设智慧报关服务系统,推进港口、货代、报关行、承运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国际“同传”。将服务贸易纳入“单一窗口”管理,打造数字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