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部署,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大使命责任,锚定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公正司法,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打牢“十五五”良好开局基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