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哈税三稽送告〔2025〕11号

延寿县仁康医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9MA1CC7AG9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哈税三稽检通〔2025〕1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到我局领取。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张永慧、李柏霖、白雪等人,自2025年2月8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