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税三稽送告〔2025〕12号
哈尔滨季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8056344638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哈税三稽税通〔2025〕311 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到我局领取。
文书主要内容如下: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十条等规定,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相关制度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