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税三稽送告〔2025〕13号
哈尔滨市鹏瑞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3300972979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哈税三稽通〔2025〕30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到我局领取,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事由:根据异地协作平台协查案源,该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并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供2021年度的相关账簿、记账凭证、证明材料等资料,接受我局依法检查及询问相关问题等。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