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近期,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发现相关人员在未获得我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冒用我司名义对外从事商业活动。相关人员伪造我司印章,私自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收取物资材料、索要预付款、传播虚假合作信息,严重侵犯我司合法权益。

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诚实信用的交易秩序,保护我司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正视听,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1.我司从未授权任何个人以我公司名义不经招投标流程即与第三方进行商业洽谈、签订合同、提前收取预付款、以个人账户收取钱款、以我司名义开展业务。

2.相关人员及单位冒充我司的所有对外行为均与我司无关,任何冒用我司名义对外洽谈、接单、签约、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皆属违法,我司并未参与、亦不知情。由此给相关单位或个人造成的损失,我司概不负责,且我司将坚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对于已遭受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我司建议请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