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专刊|深刻理解“投资于人”的人民性特征

李竹翠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投资于人”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指出,“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加强消费激励,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投资于人”的政策导向传递出鲜明的以人为本价值取向,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蕴含着深厚的人民性特征。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回顾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人民性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始终,凝结在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艰难探索与不懈奋斗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为“投资于人”理念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投资于人”坚持发展为了人民

“投资于人”的突破性在于,它超越了传统增长主义对“物”的单纯追求,转向对“人”的终极关怀,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人本治理逻辑,推动物本主义向人本主义的价值回归,是对发展为了人民这一政治立场的制度性回应。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等一系列可感可触的举措,释放出宏观政策更加关注民生保障的重要信号。

“投资于人”正是通过构建起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一方面,立足全人群范围,致力于使全体人民享有所需的、有质量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顺应新时代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迁徙;另一方面,立足全生命周期,关注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养老等人生关键阶段的政策投入,使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真正嵌入到每一个年龄段的民生保障之中。

“投资于人”坚持发展依靠人民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广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不懈探索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不仅创造出社会文明的崭新形态,更为人类历史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这深刻揭示了人民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关键地位与重大作用。

“投资于人”通过对人的赋能,激活发展动能,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激发人民群众智慧力量的充分体现。“投资于人”有助于建立起人力资本投资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传导机制,将教育赋权、技能深化与素质提升转化为社会进步的内在动力,实现发展成果从“要素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化,为人民群众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有利条件。“投资于人”有利于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扩大内需、释放民众的消费潜力和消费热情,稳定就业、推动产业升级、优化资源配置,使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投资于人”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享发展成果就是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投资于人”政策取向的创新性在于,它冲破了传统福利分配的理论边界,通过重构起点公平的根基、优化过程公平的机制、保障结果公平的效能,构建起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起点公平夯实共享根基。起点公平是发展成果共享的逻辑起点。“投资于人”战略通过普惠性人力资本投资,使每个个体都能获得参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路径和能力,实现发展正义从事后补偿向起点赋能的范式跃迁。

以过程公平激活共享动能。过程公平是发展成果共享的动态保障。“投资于人”战略通过构建全生命周期能力提升机制,使劳动者持续适应经济社会变革,使发展成果共享从被动接受分配转向主动参与创造,确保在动态发展中过程公平与效率提升的协调统一。

以结果公平巩固共享效能。结果公平是发展成果共享的最终归宿。“投资于人”战略通过构建社会收益的回馈机制,使人力资本积累的社会价值转化为个人发展成果,如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这种制度安排使财富分配真实反映人力资本的贡献。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