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龙江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指标的原则

□赵亮

教育体系是指互相联系的各种教育机构的整体或教育大系统中的各种教育关键要素的有序组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指标作为测评体系建设的数据或证据支撑,可以成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催化剂和测评仪,能够通过标准的测评来反思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而用于改进、修正发展路径,推进教育的持续变革,对体系的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指标时,为了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旨在确保体系指标能够准确反映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此,针对黑龙江省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在构建黑龙江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指标过程中应坚持遵循以下3个方面主要原则,这将对全面建成黑龙江省高质量教育体系,达成各阶段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发展目标,构建一套完整、科学、系统、具体的适用于黑龙江省高质量教育体系评价测量的指标体系(标准)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坚持完备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原则

在构建指标体系或制定评价、管理、研究等框架时,坚持完备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完备性”原则主要是指建设指标的构建要在多个维度和层次进行准确描述,要尽可能全面地覆盖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任务的所有方面和重要维度,切实体现黑龙江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最新进展和成效,并将其重点特征准确描述出来;“针对性”原则是指指标的建构要围绕黑龙江省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和情况展开,不同指标应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的问题,要体现指标构建的侧重点,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标准,精选与问题或目标紧密相关的指标,避免冗余和无关指标的干扰。完备性与针对性原则相辅相成,共同确保所建立的体系或框架既全面无遗漏,又能够精准有效地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

坚持独立性与系统性相结合原则

坚持独立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可以确保所建立的体系既能够保持各个组成部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又能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整体功能的最大化。“独立性”要求指标的构建要避免相互交叉和形成矛盾等问题,要采取分层分条的形式对黑龙江高质量教育体系的主要任务进行设置,要按照重点突出、类别清晰、层次分明的原则明确上下级指标关系,确保同一维度和层次的指标不存在交叉现象;“系统性”要求指标的建构一方面要体现指标本身的功能和价值,同时还要实现指标之间的“对话和交流”,对评价对象或研究领域进行整体规划,明确其主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实现指标的体系化、系统化,展现对应的区域性问题,保证指标体系的可见性。独立性与系统性相互补充,使各个指标之间既相互独立、互不干扰,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又可以注重各个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坚持动态性与规律性相结合原则

坚持动态性与规律性相结合原则,更加强调在建立和应用指标的过程中,既要把握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又要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条件,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决策。“动态性”意味着不能静止地分析、设立和应用指标,而是要不断适应新的情况和挑战,要充分考虑政策、时局的发展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系统或项目的影响,只有通过对变化的敏锐感知和灵活应对,才能确保系统或项目的持续发展,在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指标构建中,要紧紧围绕黑龙江省教育体系建设总体目标,随着国家相关文件的出台和教育的客观发展,适时调整相关的指标要素,保证评级指标的良性更新。“规律性”指的是指标设定中存在的内在联系和必然趋势,这些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有深入揭示内在规律,才能做出正确决策和预测,从而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坚持规律性,意味着在认识、设置和使用指标时,要尊重客观规律,遵循科学原理。

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黑龙江省县(区)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优化研究获准立项,批准号:24EDE006。

(作者系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