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学军:
性别:男;身份证号:23122219690317****;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兰西县长岗乡长荣村樊家窝堡屯。经我局调查核实,2025年1月6日检查发现你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和影像资料等证据材料为证。你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圆整(¥90000.00元)。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告知书》(德)应急告【2025】W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该行政处罚告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你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可以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特此公告。联系单位:德惠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431-87000390。
吉林省德惠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