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赫某某遗留物品的二次公告

承租人赫某某(身份证号: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现就您在哈尔滨市道里区马迭尔大厦28层C2租赁房屋内遗留物品的清理及保管事宜,发布二次公告:马迭尔集团已于2025年3月17日公告通知您限期搬离,但未收到回应。集团对遗留物品已清点、登记并录像存档,并转移至指定场所保管。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身份证明及文件,前往集团指定地点领取物品,联系电话:0451-84884406。逾期未领取,集团将依法处理遗留物品,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60日。

哈尔滨马迭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