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哈税三稽送告﹝2025﹞28号

哈尔滨秋思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MA19D68B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地点:道里区友谊路280号)领取文书。文书内容如下: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