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高校法学教育的创新思考

□张丹

人工智能作为推动各行各业发生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是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重要驱动力量,正深度重塑高校法学教育格局,驱动其向数字化、市场化、综合化转型,赋能教学评估,优化资源配置效能。

人工智能驱动教育模式创新,构建数据化教学范式

人工智能正深度重塑法学教育生态,亟须建设新型数字化教学模式。数字化技术可以提供大量教学资源,促进教学向个性化与精细化转型。依托教学互动大数据还原真实案例与庭审实景,分析课堂热点问题,并据此实时推送智慧法院建设等数字法学前沿议题,形成“问题洞察—资源匹配—能力强化”的新型闭环优化生态。集成丰富教育资源,助力学生个性化学习途径,运用虚拟仿真教学平台,记录学生演练及考核数据,基于智能分析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成定制化教学方案,持续更新和优化资源以适应个体学习进展与需求变化。

人工智能驱动教育市场化转型,建设产学研融合平台

人工智能促进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剧市场需求变化,要求深化产教协同,培育应用型法治人才。高校依托校企共建机制,联合人工智能企业打造市场需求导向型实践平台,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拓展学生实训路径,强化其服务社会的实务思维,驱动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理论知识学习。保障产学研融合平台持续发展,强化理论用于实践的发展模式,设立奖学金、勤工俭学等激励机制,鼓励高校学子积极开展法律实践,培养具备长期学习能力、扎实法学基础与稳健职业发展心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满足应用型法治人才的社会需求。

人工智能驱动跨学科融合,培育复合型法治人才

数字技术催生跨界融合的新型法治问题,亟须通过深度学科交叉培育复合型人才。在专精化法学教育体系框架下,要及时更新核心教学方式并创新课程体系。一方面,将人工智能议题深度融入法学核心课堂,如在民法教学中探讨智能体合同主体的资格认定问题,于刑法课程中解析人工智能欺诈的刑事责任划分标准。通过持续推动技术热点向教学资源的转化,全面提升学生应对科技法治复杂挑战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另一方面,构建跨学科课程体系,增设“合同起草与数据保护”“知识产权与数据库权利”等融合课程,邀请理工科专家与法学教师联合授课,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系统性培养学生数据治理技术能力与学科融合思维。

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评估,发展新型评价格局

人工智能与法学教育的深度融合,催生教育评价的转型升级,推动高校法学教学评估向过程性与综合性转化。通过建立数字化学习认证体系,实施多维度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育评审指标。智能跟进学生法规检索与案例推演练习,整合数据化教学资源,采集过程性学习数据,考查学生的数据搜集能力、材料整合能力与成果汇报能力。促进教育评价有效实施,发挥教育评价对教育实践的改进作用。如运用线上学习平台设置自评与互评练习机制,既能及时反馈、关注学生的练习过程,又能拓展评价维度,鼓励学生了解采分点并交流评分,驱动以过程为导向、综合评估学习成果的新格局。

人工智能驱动师资配置优化,突破传统教学壁垒

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对法学教育提出资源优化要求,亟须通过开放生态建设实现师资结构大突破。人工智能时代的高校法学教育迫切需要一支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一方面,高度重视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的作用和价值,鼓励教师提升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支持高校教师研究并开发高质量数字化资源,开展线上特色示范课程,将教师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纳入评审指标,助力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支新型数字化教学队伍。另一方面,构建法学与人工智能双导师制,通过协同备课机制、联合评估体系明确权责清单,整合高校教师资源,确保导师实质性参与人才培养,形成法学与人工智能的协同育人模式。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