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受财政部委托,现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各债权的借款人和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立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上述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本公告催收债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联系电话: 88834813,上述借款人、保证人以及知情者,请与我行及分支机构联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