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维护女职工权益

本报讯(杨军 记者潘宏宇)日前,双鸭山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妇联组织密切沟通配合,建立起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化解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设立机构实现专案专办。在仲裁机构设立“妇女维权仲裁庭”,妇联设立“妇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组建女性仲裁员、调解员维权团队,通过“庭、室”的有效衔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案时限,快速为女职工解决劳动纠纷。

完善服务提升保障效能。处理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仲裁机构灵活运用流动仲裁方式,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方便女职工就近、就地维权;妇联组织利用贴近妇女群众的优势,提供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困难救助等关爱服务。

专职协调畅通机构运行。各级仲裁机构与妇联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协调人,负责两机构之间信息通报、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在工作中形成合力。

约谈纠正强化企业责任。对用人单位存在性别歧视突出或严重侵害女性劳动权益的,仲裁机构和妇联联合启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约谈机制,明确指出其违法行为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及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