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黑龙江晨骐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依法拥有的黑龙江省龙海纺织有限公司[本金余额32,999,538.98元,利息(截至2019年7月20日)3,433,781.40元,利息(2019年7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15,037,889.91元,本息合计51,471,210.29元。担保人:刘明、黑龙江省龙海纺织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黑龙江晨骐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后,黑龙江晨骐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原债权人的一切权利。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请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黑龙江晨骐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原债权人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院相关生效文书计算,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黑龙江晨骐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