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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妍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为文化的创新和繁荣打开了巨大空间。近年来,人民群众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创新文艺形式和表达方式,呈现出共创共享的新型文艺形态,新大众文艺为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将“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写入顶层设计,标志着全民共创从文化现象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部署将进一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实现娱乐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
随着人民文化素养不断提高和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广大群众也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深度参与文艺创作。他们利用互联网平台创作传播诗歌、散文、小说、短视频、微短剧、才艺表演等,产生社会影响。新大众文艺发展方向在于实现娱乐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日常生活成为主要表现对象,创作更多展现新时代普通人的真实样态,“50岁阿姨自驾游”等故事引发广泛共鸣。这体现了从启蒙大众到提升审美的重心转移,通过聚焦平凡生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发展方向在于深入挖掘日常生活的美学价值,在烟火气中提炼崇高性,避免陷入琐碎化,实现扎根人民生活、表现人民情感、为人民所欣赏的价值诉求。
要辩证看待新大众文艺的娱乐性,承认其合理性,防止文艺沦为纯粹流量游戏。这要求积极吸纳时代气息表达,增强鲜活感与贴近性,同时坚守语言的社会性与文化深度,避免过度碎片化、浅表化,确保作品承载丰厚精神内涵。创作的核心在于正确处理三组关系:文艺要通俗但决不能庸俗、低俗、媚俗;要生活化但不能成为不良风气制造者;要创新但不能搞光怪陆离的东西,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作,通过春风化雨实现价值引领。
促进新大众文艺健康发展
平台治理是新大众文艺健康发展的核心场域。当前平台奉行流量至上原则,导致文艺速食化、同质化、甜宠化等问题。破解之道在于实现技术逻辑与价值理性平衡。需推动算法设计的伦理嵌入,将善恶判断、价值导向内嵌于推荐逻辑,优先推荐弘扬集体主义、英雄主义、责任伦理等作品。需建设公共化文艺平台,重构算法原则与标准,构建多元共存的文艺生态系统,解决平台数据私有化与内容公有化的矛盾。需完善平台监管体系,将平台、数据、算法纳入综合治理框架,实现法律、制度、伦理三元融合,防范信息茧房,建立内容审核责任制。
科技伦理重构是驾驭技术理性的根本保障。应以算法正义重塑数字文艺的善恶伦理,引导创作者自觉抵制恶俗作品,平台建立价值导向推荐逻辑,实现技术效能与人文关怀统一。应以数据平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创作者生产弘扬主流价值的作品。应以数智媒介铸造灵魂,通过技术手段开发人文情感与伦理深度结合的美学形式,利用AR/VR提供沉浸式爱国主义教育,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建立人工智能美育准则,避免技术导致信息茧房与快感麻木,最终目标是实现真善美的价值追求,让文艺成为民族精神的火炬。
协同机制创新需要政府、平台、创作者三方合力。政府应将“算法向善”纳入公共文化治理,设立新大众文艺专项基金,对优质创新题材给予流量补贴与评奖激励,重点扶持工人、农民等群众创作,建立新大众文艺人才库,将优秀创作者纳入文联、作协培养体系。平台应建立质量与流量双轨推荐制,对专业评估的优质内容给予固定流量保底,开放IP共创协议,明确二创授权与收益分成,降低版权纠纷。引导创作者强化“内容为王”意识,提升叙事深度与美学品质。通过线上挑战赛与线下展映结合,形成年度文化盛事,最终把技术红利、平台流量、政策导向统一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观上,将网络空间迸发的“草根灵感”转化为代表时代精神、传播中国价值的文化精品,实现互联网条件下大众新文艺的可持续繁荣。
新大众文艺的发展本质上是技术革命与人文价值的融合过程,根本方向在于坚守人民性内核。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须多管齐下,确保人的主体地位不被技术异化;创新内容生产,平衡娱乐性与价值引领;治理平台算法,构建正义推荐机制;重构科技伦理,以人文精神驾驭工具理性;革新创作机制,完成从普及到提高的质变。最终,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平台治理创新与人文教育深化,推动新大众文艺成为彰显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展示时代风貌的重要载体,在数智时代书写文艺大众化新篇章。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杨廷 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