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为建设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绿化、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基础设施而征收的专项基金,其征收与追缴直接关系到城市功能完善和民生改善。

今年以来,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助力牡丹江市财政局规范追缴工作,强化追缴措施,联合开展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行动。市财政局对欠缴企业进行了梳理,对全市30余家房地产企业发出限期缴纳决定,并告知如不服该决定,可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欠缴企业签收决定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却拒不履行缴纳义务,市财政局向东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安区人民法院受案后,即刻进行审查,对实体程序合法合规的,及时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导入执行程序,累计办理30余件,涉及30余家房地产企业,执行标的额达9456万元,平均办案期限仅三天,为城市功能完善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