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路径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与牡丹江市综治中心签订《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工作协议》,共同探索围绕牡丹江地区行政诉讼案件特点,依托入驻市级综治中心平台,纵深发挥铁路法院以行政审判服务保障牡丹江市域社会发展作用。并利用综治中心统筹全市各类调解“总枢纽”功能,形成行政审判诉调对接良性互动,打造“党委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的牡丹江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新格局。目前,双方已正式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委托调解工作。

(冯艺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