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告如下,按照黑办发〔2015〕9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请姜大伟、顾立波、冯国龙、李继强、修国强、李龙、卜宪峰、袭桂芹8人在公告见报后5个工作日内返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回,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五常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