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宪利
网络空间生态直接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当下,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不仅重塑着信息传播的形态,也让网络生态治理面临着更多不确定性。深化网络生态治理,要以“未来的眼光”前瞻布局,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技术支撑,构建常态化、制度化、智能化的长效治理体系。
把握网络生态治理的价值立场
网络生态治理是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必然要求。网络空间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趋激烈。因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牢牢掌握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通过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筑牢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屏障。
网络生态治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网络生态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网络生态治理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数字经济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其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只有通过有效治理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明确数据产权归属、算法应用边界、平台责任义务,才能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夯实网络生态治理的理论根基
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融合多学科理论成果,构建兼具科学性与实践性的学理支撑体系。
把握网络生态治理的整体性。网络生态是由多元主体、技术架构、信息内容等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网络生态治理应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兼顾各治理要素、各环节、各领域。同时,网络生态系统具有动态性特征,这就要求治理体系必须保持开放性和适应性,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治理与技术发展、社会需求的同频共振。完善网络生态治理的机制设计。政府作为治理主体之一,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制度供给和执法保障;平台企业作为网络空间的重要建设者和运营者,承担着主体责任,必须摒弃“流量至上”的错误导向;社会组织作为桥梁纽带,应发挥行业自律、监督评价等作用;网民作为网络空间的使用者和受益者,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媒介素养,积极参与网络监督。规范网络生态治理的技术应用。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网络治理中的广泛应用,技术赋能已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但技术滥用也带来了新的治理风险。因此,网络生态治理必须强化技术伦理约束,建立算法伦理审查标准、数据安全防护规范等制度。同时,技术治理也不能陷入“技术万能论”,必须坚持技术赋能与人文关怀相统一。
遵循网络生态治理的实践要求
实现网络生态治理效能与社会活力的有机统一,在治理实践中既要坚持通过制度规范和技术手段遏制网络乱象,又要激发网络空间的创新活力。
我国网络空间规模庞大、用户众多、业态丰富,网络生态治理面临的问题具有复杂性、特殊性,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治理路径。同时,要坚持与时俱进,根据数字技术发展和网络生态变化,及时调整治理策略和方法,使治理实践始终符合客观实际。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网络生态治理的力量源泉。治理好网络生态,最终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朗网络环境的需求。这就要求在治理实践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
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事关国家发展安全、人民切身利益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实践中,我们要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机制、多元协同的治理联动机制、智能精准的技术赋能机制、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机制,推动网络生态治理实现根本性转变,为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