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 发挥职能作用 以高质量履职助力法治黑龙江建设

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辛忠德

2025年,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年度协商计划与工作要点,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为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赋能。

锚定党的领导根本方向。我们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三个前置”学习机制,将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转化为思想与行动自觉。发挥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深化学习教育,严守纪律规矩,加强党建引领。

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我们聚焦“加快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承办省政协十三届十一次常委会会议,深入开展民主监督,形成“1+10”综合报告。协商成果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有关部门全面梳理、积极采纳委员建议,推动政策优化和问题解决。

坚持人民至上依法治理。我们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采取省市县三级政协社法委同题共答、协同协商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与高效能治理深度融合。

协同发力助推法治建设。我们召开《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协商座谈会,提出的部分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吸纳;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政协委员走进司法行政”活动,加深委员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守正创新提升履职质效。我们健全办文、办事、办会制度机制,夯实服务保障根基,总结实践经验、锻造优良作风、彰显工作特色;推进界别工作,落实“1158”工作法,融合省政协“服务为民”理念与专委会“三进四聚”活动;凝聚委员力量、规范队伍管理、激发履职活力,鼓励委员主动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一线实践。

2026年,我们将充分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在服务法治黑龙江建设、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献计出力,为助推我省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