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国安、孙学诗、秦鹏飞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宫文博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关秉衡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共青人民法庭庭长;
李德兴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庭长;
赵洪波为建三江人民法院院长;
李兴伟为建三江人民法院七星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婉秋为绥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赵丽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中华为沿江人民法院院长;
马鸿达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张旸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赵洪波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宋德双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国安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苏倡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学诗的建三江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李婉秋的绥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中华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丽的沿江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马鸿达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宫文博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
杨阳、马迎冬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