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诚信消费环境,在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乌翠区人民法院联动普法。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侯宇、乌马河人民法庭庭长许莹带领乌马河人民法庭全体干警走进景区、商户、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庭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普法手册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围绕产品质量、网络购物、旅游消费、老年消费陷阱等热点问题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干警现场讲解维权流程,提醒群众保存票据、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告知 12315 投诉及诉讼立案渠道,切实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活动累计发放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20余人次,覆盖150余人。同时,推广“龙法和”云法庭线上诉讼服务,手把手指导群众通过手机、电脑完成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实现 “足不出户、维权提速”,让司法服务更便捷、更高效、更贴近群众。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也是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实践。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群众常态化开展维权普法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辖区平安法治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张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