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沟通悉心协调矛盾化解

“法官,我这腰伤是在给他干活时摔伤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他得赔。”

“我认可他的摔伤事实,而且事发后我已经支付了他一千元的医药费,但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能力一次性赔偿……”

日前,在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一场因施工引发的责任纠纷,在承办法官徐法官耐心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既体现了司法温度,也彰显了调解的速度。

2025年6月原告经人介绍受雇于被告,在其负责的工程中从事力工劳务。2025年7月6日上午,原告在作业时从房顶坠落受伤,经伊春市中心医院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腹部损伤,花费医疗费800余元,被告为原告支付了医疗费1000元。原告因受伤需静养一直未工作没有收入,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未能协商达成一致。

承办法官徐法官在调查相关证据后,敏锐地捕捉到本案虽涉及赔偿数额争议,但案件事实清楚且原告要求赔偿金额在合理范围区间,具备调解基础。徐法官从情理法理入手,调解过程中首先采用“背靠背”方式,一边向被告释明作为雇主对劳务者负有的安全管理和保障义务,但被告因此事拒绝与原告联系,并未出现。徐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被告,大年初八,他带着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到被告所在村进行多方寻找,耐心倾听其难处——被告称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正在外索要工程款,并非故意逃避责任。同时,法官又与原告沟通,告知被告的经济困境,建议适当调整赔偿金额和支付期限。随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经过法官近一个小时释法析理与情感疏导,被告表示愿意分期支付赔偿款,原告也体谅被告的难处,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这场僵持近半年的纠纷,在法官巧妙调解下,仅用1小时便顺利化解,既让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缓解了被告当下的窘迫,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本案自立案至调解结案,仅历时15天。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的调解工作表达由衷的感谢。该案的顺利调解,是伊春市乌翠区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的一个具体缩影。承办法官在准确认定事实、明晰责任的基础上,通过耐心沟通与悉心协调,不仅成功解决了赔偿问题,更有效消弭了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体现了司法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周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