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学生在体育课解散期间摔跤玩耍,致使一人踝关节骨折,引发赔偿纠纷。抚远法院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结合多方证人证言等有效证据,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厘清事发经过,严格遵循过错与责任相一致的公平原则,综合考量三方过错程度与事故因果关系,依法作出裁判。
此案裁判破除“受伤即全由他人担责”误区,精准区分三方过错程度,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高中生应具备基本风险防范意识,否定学校“课前提醒即可免责”的抗辩。该案矛盾纠纷的化解,既是对受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维护,也为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提供了实践范本。同时也强化了其在引导学生规范行为、督促学校履职尽责上具有示范意义。
(李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