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原牡丹江交通收费稽查处宁安所)(以下简称“本单位”)在财务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对如下单位的应付账款,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宁安市宁西物资经销公司

鉴于本单位无法与以上单位取得联系,导致本单位无法进行支付。为保障以上单位合法权益,请以上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合法债权凭证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至本单位联系办理对账及相关支付手续。

逾期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本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该笔款项进行会计核销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0453-6297019。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太平路18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