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原七台河市交通收费稽查处、原鸡西市交通收费稽查处、原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七台河处、原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鸡西处)(以下简称“本单位”)在财务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对如下单位的应付账款,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1.矿务局建井物质供应站;

2.城子河区城发电力储煤厂(鸡西市城子河区城发电力储煤厂);

3.市钢铁公司洗煤厂;

4.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5.虎林市伟光乡建筑工程队(虎林市伟光乡光明建筑工程队);

6.聚仙阁酒楼;

7.七台河市国家安全局军警服务社;

8.七台河市景丰百货大楼;

9.七台河梦巴黎大酒店;

10.中梅酒店;

11.七台河市新兴区育红靠垫加工厂;

12.彦春汽车修理部;

13.七台河有限电视台;

14.七台河市山湖宾馆;

15.良友汽修部;

16.七台河市桃山区个体经营常青修理部;

17.七台河市乡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8.七台河市洗煤厂修配厂;

19.石油公司;

20.桃山矿;

21.体育用品综合商店;

22.鑫升汽车轮胎修理部;

23.七台河市路桥工程管理站劳动就业服务办公室;

24.七台河市新星靠垫门市部;

25.七台河市东欧进口汽车配件经销处;

26.七台河市四通汽车配件经销处;

27.七台河市苔荔园大酒店;

28.天府豆花饭庄;

29.七台河市震华中餐厅;

30.七台河市双君汽车修理部;

31.七台河市光大进口汽车配件商店;

32.桃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华峰汽修部;

33.七台河市职业高级中学基建办公室;

34.鸡西市鸡冠区建东交通设施厂;

35.七台河市劳动就业办华丰汽车修理部;

36.七台河市北京213桑塔纳汽车修理部(市交警支队劳动服务公司北京213桑塔纳汽车修理部)。

鉴于本单位无法与以上单位取得联系,导致本单位无法进行支付。为保障以上单位合法权益,请以上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合法债权凭证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至本单位联系办理对账及相关支付手续。

逾期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本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该笔款项进行会计核销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杨大影。

联系电话:0467-2387636。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富强路3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