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3月30日,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专题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塔河县法院自觉服务大局,立足县域实际,依法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等案件,2021年至2025年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3件,结案23件,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替代性修复”机制,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开展环境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等普法宣传,联合辖区中小学开展校外班会、庭审模拟等活动20余次,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保护意识。

下一步,塔河县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环境破坏犯罪,维护生态平衡,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李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