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口述史料

本报讯(记者杨宁舒)记者从黑龙江省档案馆获悉,为抢救性挖掘保护散存于社会各界的珍贵历史记忆,传承弘扬龙江红色文化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长期公开征集口述档案史料。

本次征集对象涵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重大历史事件亲历者、亲见者、亲闻者、见证者、知情人,革命先辈后代,各界知名人士,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老党员、老干部、老建设者、劳动模范等。

征集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黑龙江形成的红色历史,如早期基层党组织、党的重要活动、重要党史人物等相关口述史料;反映黑龙江省历史,尤其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时期重大事件、英雄事迹、革命活动的口述史料;反映黑龙江省历史变迁、重大工程、三线建设、城乡建设、改革开放、老工业基地振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援疆援藏等重要工作的口述史料;反映黑龙江省民族文化、边疆文化、冰雪文化、民俗风情、方言谚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口述史料;黑龙江籍或在黑龙江省工作、生活、游历过的各界知名人士、英雄模范、专家学者、文艺名家等的口述史料;记录黑龙江省百姓生活、民风民俗、民间技艺、传统艺术、老字号发展的口述史料;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时代价值,适合以口述形式留存的珍贵记忆与史实资料。

征集要求口述史料内容客观真实、史实准确,无版权争议、权属清晰;音视频资料声音流畅、画面清晰,文字稿件内容完整、标注详实。附录制者、时间、地点、背景、口述者简介等简要说明。

征集方式包括无偿捐献、现场录制、复制留存、委托保管四种方式,黑龙江省档案馆将对捐献者颁发《捐献证书》,对价值突出、数量较多的捐献者将举行捐献仪式。捐献资料归国家所有,捐献者依法享有优先利用权,可对不宜开放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据悉,本次征集长期有效,社会各界可联系黑龙江省档案馆档案接收征集处参与征集,联系电话:0451-58026658;邮箱:dazj0451@163.com;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