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黑龙江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启动

本报讯(邢赫巍 记者彭溢)近日,经黑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黑龙江省专利奖的通知》,依据《黑龙江省专利奖奖励办法》,组织开展第二届黑龙江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

黑龙江省专利奖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省专利奖设省专利金奖、省专利银奖、省专利优秀奖,均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省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省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20项,省专利优秀奖项目不超过40项,其中评出发明专利的奖项原则上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

申报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主体应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日前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产业以及环保政策;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黑龙江省专利奖;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省专利奖参评项目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以推荐方式申报的,要提供由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书;以自荐方式申报的,要提供自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