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音乐美育作为乡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基础性工程,承担着传承乡土文脉、培育时代新人、涵养文明乡风的重要使命。推动乡村音乐美育长效发展,是一项涉及多方主体、多个环节、多种要素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职能统筹,筑牢协同育人制度保障。相关职能部门是协同育人的主导力量,承担着顶层设计、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等重要职能。强化政府统筹,是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将乡村音乐美育纳入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制定乡村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对课程设置、师资配备、设施配置等提出明确要求;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宣传、文旅、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乡村美育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经费投入,设立乡村学校美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音乐教学设施改善、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实践活动等,补齐乡村音乐美育发展短板。
推动家校协同,夯实协同育人基础支撑。家校协同是协同育人机制的基础保障环节,对于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巩固学校美育成果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引导家长更新观念,通过家长会、公益讲座等途径,向家长宣传美育对孩子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二是加强家校日常沟通,建立音乐教师与家长的常态化联系,通过开放日、观看学生文艺演出等途径,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音乐学习情况,在“看得见”的变化中增进对学校美育工作的认同感。三是引导家长利用现有条件为孩子创造接触音乐的机会,如播放优秀音乐作品、鼓励祖辈传唱本土歌谣等,让音乐教育从课堂延伸到家庭,从学校延伸到生活。
深化校社联动,拓展协同育人资源空间。加强学校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推动学校与当地文化馆、少年宫、艺术院团、博物馆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美育实践基地,共享专业师资和场地设备。邀请专业人士、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走进校园开展讲座、示范教学,让学生近距离感受专业艺术的魅力。鼓励文艺院团、艺术院校、公益组织等面向乡村学校开展“送艺术下乡”活动,定期组织演出、展览、辅导等。支持社会力量在乡村学校建立艺术社团、开设艺术课程,为乡村音乐美育注入新鲜血液。开发社会资源育人功能,将本地民俗文化活动、节庆演出、非遗展演等纳入学校美育课程内容,组织学生参与其中,在实践体验中感受乡土音乐的魅力和价值。依托乡村特色音乐资源,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音乐美育项目,让学生在学习、体验中健康成长。
促进校际协同,优化协同育人资源配置。一是推行“走教”制度,针对乡村学校音乐教师不足的实际,在学区内推行音乐教师“走教”模式,让专业教师在多所学校之间流动授课,实现师资资源共享。二是建立城乡结对帮扶机制,组织城市优质学校与乡村薄弱学校建立结对关系,通过送教下乡、跟岗学习、联合教研等方式,将城市学校的先进理念和优质资源引入乡村。支持城市学校音乐教师定期到结对乡村学校开展教学指导和示范教学。三是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区域性音乐教育资源平台,整合优质课程资源、教学案例、音像资料等,面向区域内乡村学校免费开放。组织乡村学校开展线上联合教研、同步课堂等活动,让优质资源惠及更多学校和师生,实现教育公平。
协同育人机制是推动乡村音乐美育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职能部门、家庭、社会、学校各方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发力,才能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要以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为抓手,不断汇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共识,推动乡村音乐美育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进程中迈上新台阶,让每一个乡村孩子都能在音乐的滋养中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本文系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基于地方性知识转化的乡村中小学课程美育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K24ZG2140158);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乡村儿童美育的公益属性与在地化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023PY6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长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