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虎林市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湿地管理局等9家相关单位开展同堂专题培训。
培训围绕法典立法精神、核心条款、执法司法衔接、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内容系统解读,结合涉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聚焦证据固定、公益诉讼、湿地保护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讨。打破部门壁垒,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凝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虎林市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处置工作体系,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刘颖)